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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中山區「恆美淨研醫美診所」醫師陳俊光,涉嫌為體質特殊的高姓女病患施作電波拉皮手術,指示護士一次對高施打麻醉藥劑,導致高休克,轉診延治11天後死亡,台北地檢署函詢鑑定,認為陳有過失,上午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陳起訴。

檢方向台北榮總、台北長庚函詢專業意見,均指陳替高施打的藥物,需於醫院有插管、急救藥物及人工換氣等設備,且由受過麻醉或加護照顧的醫師給藥,才能施打,不應由執行手術或診斷之人給予,且應漸進式施打,不應一次給足劑量。

此外,高姓病患就醫前已告知陳俊光體質特殊,陳於她血壓、呼吸出現異常後,僅給她藥物急救,未建立維持良好呼吸道等基礎及高級心臟救命術,如陳俊光立即施以人工呼吸,應可避免死亡結果的發生,因而認定陳沒有過失的辯解,不符醫學專業規範。

高姓病患所作的手術,要價15萬元。起訴書指出,高於今年4月2日到「恆美淨研醫美診所」找陳俊光作電波拉皮手術,高向陳表示患有自體免疫疾病、長期服用類固醇,陳俊光明知診所內設備不夠,仍圖醫美高額報酬替高手術。

陳俊光將麻醉藥交給林姓護士替高施打,造成高心跳、呼吸指數下降,陳於是電請消防救護人員將高送往台北馬偕醫院急救,不過,高仍於4月14日上午不治死亡,檢方相驗後,高的家屬對醫師提出控告。




全文網址: 違規打麻醉劑病人亡 醫美醫師遭訴 | 法律前線 | 社會新聞 | 聯合新聞網 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6/7345483.shtml#ixzz25gqv26T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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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拉皮打麻醉藥致死 整形醫被訴


2012年09月06日 13:45



高姓女子今年4月2日前往台北市一間醫美診所,接受電波拉皮手術,並向陳姓醫師表明患有自體免疫疾病、長期服用類固醇等個人特殊體質情形。

陳醫明知施打麻醉藥物「PROPOFOL」,須有足夠急救設備(如插管工具、急救藥物及人工換氣設備),並由受過過麻醉或加護照顧訓練的醫師給藥,不應由執行手術者給予,卻因圖15萬元高額報酬,貿然開立麻醉藥,交由護士施打。

麻醉藥導致高女血壓血氧下降、呼吸心跳異常,陳醫雖然立即通知消防人員,將高女緊急送往馬偕醫院,但12天後仍不治死亡,台北地檢署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陳男起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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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杏倫皮膚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